乡政府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561页(329字)
是管理中国农村最基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乡长主持乡(民族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内部只设办事机构,不设职能部门,一般也不设派出机构。有时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在对外活动中,只能以乡(民族乡)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不能独立对外行使行政权。因此,在乡(民族乡)人民政府系统中,只有乡(民族乡)人民政府一个行政主体,除行政法律规范授权的情况外,其他任何内部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的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行政措施。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乡长。现在中国共建立1500多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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