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03页(278字)
指由法院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辩护人进行的辩护。适用于强制辩护的案件以及任意辩护的案件。需指定辩护的情况通常是:(1)被告人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辩护人,请求法院予以帮助的;(2)某些案件法定必须有辩护人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