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51页(206字)
保险专业用语。又称“订约提议”。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申请建议订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签定任何合同的必要步骤。一般需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等。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应受要约内容的限制。如要约未经对方按期答复,要约一方可不再受要约的限制。要约可以用口头或电话表达,也可用书信、电报或其他方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