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201页(202字)

机构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立于1983年7月。董事由国家主管部门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职权为:根据国家政策、方针,审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决定分、支机构及附设机构的设置、变更或裁撤;审定预算、决算和公司每年盈余分配方案及董事会认为重要的事项;听取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现任董事长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秦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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