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书籍:西北民族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18页(306字)
维吾尔族地区的官名。“阿奇木”的原音为阿拉伯语词hakim,意为“统治者”、“审判官”。“伯克”为维吾尔语原音bek的汉字音译,由突厥语beg发展而来,意为“首领”、“长官”。阿奇木伯克是维吾尔地区的一城之长,该城所属的乡村也由他管辖,因而权力很大。清朝统一新疆后,各城的阿奇木伯克须由清政府任命。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依照各城人口的多少,地区的轻重,分别规定阿奇木伯克的官位为三品至六品不等,功劳卓越者则可特殊赏予二品或头品。新疆建省后,各地实行道、县制,由清政府直接委任道尹和知县,阿奇木伯克权力大减,形同虚设,终于在光绪十三年(1887)被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