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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婚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546页(350字)

原始社会中期的婚姻形态。历史学和民族学又称之为“普那路亚家庭”,因这种婚姻状态出现在18世纪夏威夷群岛的土着居民中,夏威夷语称之为“普那路亚”(意为“亲密的伙伴”)。它指一定范围内的同龄层男女共结夫妻,说得更明确一些,即是一群年龄相近的姐妹与另一群同龄的兄弟互相成婚,但禁止本群体内的同龄姐妹与同龄兄弟成婚。这种婚姻形态比原始社会早期的杂交式群婚(即不分群体内外,不分年龄大小的男女成婚)要文明、高尚和合理,对优生也有好处。群婚制婚姻状态下所生的子女,只知有母而不知其父,母亲在子女们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与此相应,妇女在群体中具有很大的权威,世系按女性计算,首领由妇女充当,历史学和民族学称这样的社会为“母系氏族社会”。每一个民族都曾有过这种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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