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lawyers guild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462页(2099字)

全国律师公会建立于1937年,作为对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之外的一个进步选择,因为美国律师协会已被公司律师和新政的反对者所操纵。该公会的组织者们是一小群自由派律师,包括莫瑞斯·恩斯特(Morris Ernst)、佛兰克·沃尔什(Frank Walsh)、杰罗姆·佛兰克(Jerome Frank)和卡尔·卢威林(Karl Llewellyn)。其第一批成员包括不同的自由和激进派律师团体,包括与罗斯福政府关系密切的有组织律师,参与劳工运动的律师和专业机会受到限制而失望的少数民族律师。与那时的美国律师协会不同,该公会对所有律师开放,不论种族与民族。

早期,该公会在自由派与激进派之间挣扎,在那些认为该公会应该像一个行业团体那样,发挥追求由成员们所严格定义的专业利益作用的人,与那些寻求介入有广泛政治目标组织的人之间挣扎。几乎就在成立的一刻,该公会立即支持罗斯福的法院重组(court-packing)计划;反对1947年的塔夫特-哈特雷法案(Taft-Hartley Act of1947);对1794年中立法案(Neutrality Act of 1794)对西班牙内战的适用提出挑战,该法案禁止反对外国的私人军事活动;并对国会非美活动委员会(House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的工作提出批评。该公会的律师也积极为被指控违反1940年斯密夫法案(Smith Act of 1940)指控的共产党人辩护,该法案禁止颠覆活动。

在其成立后的20年内,该公会因内部不和、律师协会领袖的反共产主义攻击以及联邦政府的各种调查,几乎濒于毁灭。1939年,该公会与罗斯福政府有联系的成员,建议对该公会的章程的序言增添一项声明,批评“任何形式的专制……无论是法西斯、纳粹或共产主义的”。该公会的领袖否决了该誓愿,许多自由派律师退出了该公会。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美国律师协会提议所有律师进行反共产党的忠诚宣誓,并敦促州律师协会(bar association)驱逐共产党人律师。该协会同样强烈批评该公会关于向公众提供低成本法律服务基金的建议,将这样的建议等同于共产党人的颠覆。40年代初,联邦调查局开始了一项广泛监视和破坏该公会活动的运动。1950年,国会非美活动委员会批评该公会为“共产党、其前沿组织以及其控制的工会的最重要法律堡垒”,1953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司法部长赫伯特·布朗乃尔(Herbert Brownell)提议,将该公会名列在该司法部长颠覆组织的名单上。该公会5年之久的免列颠覆组织名单的战斗终止于1958年,一位新司法部长撤销了该提议。然而该战斗耗尽了该公会的财务资源及其许多最杰出的成员。

1960年,全国律师公会在全国仅有约六百名成员,4个活跃的分会。在20世纪60年代中,当该公会在民权(civil rights)和反战运动中更为活跃时,会员数量有所弹升。1964年,该公会成立了一个律师委员会,以代表民权示威者,并在民权案件中协助诉讼。第二年,该公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反对美国介入越南,公会的律师们开始咨询和代表反征兵和反战的抗议者。

20世纪60年代后期与70年代,该公会被国内的阶级、种族、性别和年龄等问题所充斥。一些少数群体成员批评该公会的反战活动主要是有益于中等和高等收入的白人,妇女对该组织的领袖绝大多数为男性提出挑战。一项关于允许法律学生、法律助手和“监狱律师”(未经正式法律训练但运用法律程序寻求释放的囚犯)都成为有投票权会员的建议,在坚持该公会应具有杰出的律师协会特色的老会员与对该组织强调法律经验提出疑问的年轻会员间,触发了激烈的辩论。随着年轻一代控制了该公会,许多老会员退出了该公会的活动。

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全国律师公会将其注意力转向积极行动政策、反核运动,反对美国干预中美洲和国际人权(human rights)。该公会90年代的工作项目包括提倡工人和囚犯权利(prisoners’rights)、反对全球化、反对死刑以及监督警察的不当行为。2001年,该公会在全国大约有6000会员,100个律师分会和100个学生分会。

Jerold S.Auerbach,Unequal Justice:Lawyers and Social Change in Modern America,1976.Ann Fagan Ginger and Eugene M.Tobin,The National Lawyers Guild; From Roosevelt to Reagan,1988.

——Ann Southw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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