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不足以累正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35页(843字)

宋着名文学家史学家,《新唐书》的编纂者之一欧阳修语,出《欧阳文忠公集》卷六十七《与尹师鲁第二书》:“前岁所作《十国志》,盖是进本,务要卷多。今若便为正史,尽宜删削,存其大要。至如细小之事,虽有可纪,非干大体,自可存之,小说不足以累正史。”欧阳修对小说仍然持史家成见,既不全盘抹煞,亦不给予全盘肯定,而是于轻视中稍有肯定。《欧阳文忠公全集》卷三载古《菱溪大石》,诗中有云:“卢仝韩愈不在世,弹压百怪无雄文。争奇斗异各取胜,遂至荒诞无根原。天高地厚靡不有,丑好万状奚足论。惟当扫雪席其侧,日与嘉客陈清樽。”对于怪诞的事物,欧阳修所持仍然是孔子的存而不论的态度,对于记异志怪的小说,他的态度亦大致如此。本来,对于史传着述,欧阳修认为“其事不可遍举,故举其要首一两事以取信”,提倡“文简而意深”的风格(《全集》卷七十三《论尹师鲁墓志》)。事信,尚简,这种治史态度与唐史学家刘知几崇实尚质的主张是一致的。然而,欧阳修又认为正史只能存事实之大要,小说则可纪细小之事。二者体制不同,有大小之别,可并存之,并得出“小说不足以累正史”的结论。这种主张是对小说的一种开明评价。近人汪辟疆校录《唐人小说·谢小娥》考证:“按谢小娥事,在唐人小说中,差为近实。《新唐书》(二百五)即据此文,采入《列女传》。文简事省,未足以写小娥也。李复言《续玄怪录》有《尼妙寂》一则(《太平广记》一百二十八引),即记此事,而略有异同。皆足与公佐此传互为取证也。此事既出于义烈,颇为后世所传。”谢小娥杀贼报仇,当为唐代事实。在广泛流传过程中,亦有一定增益润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九篇:李公佐“解谜获贼,甚乏理致,而当时亦盛传”。这一虚构的情节,为《新唐书·列女传》采入:“(小娥)梦父及夫告所杀主名,离析其文,为十二言。持向内外姻,莫能晓。陇西李公佐隐占,得其意,曰:杀若父者,必申兰,若夫必申春,试以是求之……”这则材料对后人理解欧阳修“小说不足以累正史”语义不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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