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216页(191字)
维吾尔族官名,其原音为altunbeg。“阿尔屯”为维吾尔语altun的汉字音译,意为“金”,因而往往意译为“采金伯克”。专管淘金、贡金事务。清朝统一新疆,在维吾尔族聚居地实行伯克制,设置大小伯克。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规定,阿尔屯伯克的官阶为五品,地位较高,这与清朝宫廷大量使用金器有关。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