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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民族工作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635页(625字)

1961年7月21日至8月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在兰州召开了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纠正“大跃进”(1958年)以来西北地区民族工作中出现的“左”的错误,包括甘肃、青海藏族地区平息叛乱和反封建斗争中的扩大化的错误,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中“左”的错误,以及纠正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的“一平二调”的错误,同时研究调整牧区公社所有制和组织规模等问题。

李维汉在会上作了长篇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政策;二、少数民族中的革命和战争问题;三、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四、社会主义民族问题;五、民族融合问题;六、当前阶段民族问题的任务;七、必须坚持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八、必须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九、必须坚持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十、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十一、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同年9月,李维汉在这个报告的基础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大会上又作了一次讲话。李维汉的报告就若干重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进行了阐述。

这次会议检查了西北地区民族工作方面“左”的错误;澄清了一些重大理论政策上的问题;调整了民族关系,推进了西北地区的民族工作。并为1962年召开全国民族工作会议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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