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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进一步改革考试和评分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110页(773字)

在很长时间内,定期考试是评价法国中小学生学业的主要方法。20世纪初以来,对这一制度的批评日益增多。在活动教学法盛行的二三十年代,法国教育部连续发出文件,要求改变考试作为每个学季最终目标的状况,使之成为学校生活中的一个普通阶段和有益竞争的机会,避免出现考前紧张、考后放松的不良情况,并为此在一些学校开展了实验。事实证明,以平时练习的形式出现的这种考试,不脱离、不打乱教学组织,避免了学生专门去死记硬背,事后便忘得一干二净的现象,可以融于平时的正常学习之中。到了60年代,对中小学生评估制度的改革又深入了一步,涉及到评分和排名次问题。1969年1月6日,教育部发出第69-1号通知,具体进行了部署。通知指出,1890年以来,中小学采取0~20分计分制(10分为及格),后来还使用了小数,按得分多少给所有学生排出名次,这种做法弊端甚多。为此必须彻底改革作为法国教育制度基础的考试、评分、排名次三位一体的传统做法。通知指出,真正成功的活动教学法,是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完成对学生的检查;无疑,分数是有用的,但不能过分夸大它的作用;应当放弃作为考试和排名次的工具和手段的0~20分评分制度,实行优-良-中-差-劣、A-B-CD-E或1-2-3-4-5等更合理、更适合学校情况的计分制,同时辅以对学生的具体书面评价,避免以3个分数(法国每学年分为3个学季)决定学生的命运。通知要求,从即将开始的本学年第二学季起,逐步以平时检查取代传统的考试,改革评分制度,停止对学生按分数排名次。这一表面看来是技术性的改动,实际上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标志着教育教学思想的重大变化。从此,法国中小学不再有学季和学年考试,改为班级委员会通过平时成绩及综合情况与家长协商决定学生的升留级和就业,教学也更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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