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0页(602字)
简称工发组织。直属于联合国大会的一个多边技术援助机构。1967年1月1日正式成立,1985年8月改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凡联合国会员国以及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均可加入工发组织。现有成员国162个。宗旨:重点发展加工工业,帮助、促进和加速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并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组织在工业发展方面的活动。主要机构:(1)大会,由全体成员国参加,每2年召开1次;(2)理事会,由53个理事国组成,任期4年,每2年改选1次,每次改选1/2,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例会;(3)方案和预算委员会,由27个成员组成,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4)秘书处。主要活动: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提供援助,并承担研究和审议有关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开展工业体制、技术开发以及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并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外来资金,以发展工业项目。工发组织是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国家之间相互联系、协商和谈判,以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场所。它还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合作,就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工业原料、副产品和新产品提供咨询服务。工发组织的资金来源:(1)联合国正常预算;(2)联合国的有关援助计划款项;(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拨款;(4)联合国会员国以及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的认捐。中国当选为工发组织的理事国与方案和预算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