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信贷部分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4页(274字)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贷款的一种,在成员国份额50-125%之间的贷款。其中又分为三档,每一档为25%。成员国使用完储备部分贷款和第一档信贷部分贷款额(即50%)之后,如想继续申请使用其余部分信贷额,即属于高档信贷部分贷款。基金组织对申请高档信贷部分贷款的成员国,有较严格的要求,成员国需提交内容广泛并有数字指标的稳定财政的计划,成员国只有在遵守计划中确认的一定政策指标时,才能使用贷款。这些指标包括信贷政策、贸易和国际收支政策、政府融资要求、外债压缩和汇率政策等。此项贷款常采用备用安排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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