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3页(1634字)

又称乌拉圭回合。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第八次多边贸易谈判。这一轮谈判是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发动的。第八轮谈判自1986年9月开始至1993年12月15日结束,共117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参加,我国于1986年向关贸总协定递交了恢复我合法席位的申请,根据埃斯特角部长会议宣言参加范围的规定,我国也派出代表团参加了这一轮全部议题全过程的谈判。根据埃斯特角部长会议宣言为这一轮谈判所规定的宗旨、目标、原则以及组织机构(参阅“埃斯特角宣言”),贸易谈判委员会成立了15个议题组,其中14个谈判组属于货物贸易谈判组,它们是:(1)关税;(2)非关税壁垒措施;(3)热带产品;(4)自然资源产品;(5)纺织品和服装;(6)农产品;(7)关贸总协定条款;(8)保障条款;(9)多边贸易谈判协议和安排;(10)补贴反补贴措施;(11)争端解决;(1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问题;(13)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14)关贸总协定体制的作用。另一个谈判组是专门讨论服务贸易的。乌拉圭回合整个谈判过程,分为以下4个阶段进行:(1)从1986年10月成立各议题组开始到1988年12月为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各议题组在日内瓦轮番开会,主要讨论有关程序问题以及各代表团阐明对各个问题的观点与立场,有些议题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度,但也有些重大问题,争论激烈分歧很大,故而进展缓慢,未能获得重大突破。(2)自1988年12月-1989年4月为第二阶段,这是中期审评阶段。为了评估第一阶段各议题组谈判情况,并为下一阶段谈判铺平道路,贸易谈判委员会于1988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中期审评会议,经过各方努力和反复磋商,会议就15个议题中的11个,达成初步协议,在热带商品、总协定体制作用及争端解决等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在农产品、保障条款、知识产权、纺织品与服装等4个重要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蒙特利尔会议决定于1989年4月在日内瓦召开各方高级官员会议进一步审议,并授权总协定总干事在此期间进行个别协商、协调立场。总协定总干事在此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最后在日内瓦高级官员会议上,终于达成了15个全部议题进行下一步谈判的框架协议,并发表了“乌拉圭回合中期回顾与总结——日内瓦高级官员会议的协议”的报告。(参见“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协议”)中期审评的成功为下一阶段各议题组开始实质性谈判铺平了道路。(3)自1989年5月-1990年12月为第三阶段。中期审评结束后,各议题组开始全面进入实质性谈判,各组于1990年7月提出了各自的框架协议,计划在1990年12月布鲁塞尔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审查通过以便按期结束这一轮谈判。但由于谈判各方对一些议题尚存在严重分歧,特别就取消农产品补贴问题,矛盾尖锐,未能达成妥协,加之在利益集团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上也未解决,因而导致1990年底的布鲁塞尔部长会议陷入僵局,会议被迫中断,使本来已取得进展的其他议题框架一起被搁置起来,乌拉圭回合未能按期结束。(4)1991年1月以后为第四阶段,重点除就各议题中遗留下来的重大僵持问题进一步进行磋商外,力求能够达成一个能为各方都接受的、平衡的、有实质内容的一揽子协议。乌拉圭回合于1993年12月15日结束,作为谈判成果的乌拉圭回合世界贸易协议将于1994年4月正式签字,1995年生效。乌拉圭回合与关贸总协定以往历次谈判相比除了它范围最广、规模最大、难度最高外,还具有下列特点:(1)第一次把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2)知识产权保护与投资措施问题也被列为谈判的重要内容,并与服务贸易并列为乌拉圭回合三大新议题;(3)传统的关税减让谈判已经让位于非关税壁垒,这轮谈判重点目标在于解决各种形式的非关税措施;(4)要使多年来游离于总协定规则之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回归到总协定的原则上来;(5)切实研究改善总协定本身的机制,更好地发挥总协定协调国际贸易的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