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24页(318字)

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按照诉讼案件的性质,一般有刑事判决、民事判决和行政判决之分。刑事判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应否处刑,以及如何处罚的问题;民事判决主要确定争议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判决解决行政机关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权利义务问题。判决是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执行法律的具体结果,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强制性,必须予以执行。除法院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改变确有错误的判决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此外,根据法院审级不同,可分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终审判决。判决后应制作判决书,依法向当事人公开宣告,于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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