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赠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34页(193字)

土地使用权的原受让人或再受让人(赠与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受赠人成为土地使用权的新的受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赠送。土地使用权受赠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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