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组织结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47页(769字)

跨国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组织形式。通过设立适当的内部组织结构可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使跨国公司内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是在一般垄断公司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变化规律是经营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杂。常见的跨国公司组织结构有:(1)国外子公司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每个子公司直接向母公司董事会负责,无须向中层管理机构汇报。子公司的经理常常由母公司的副总裁兼任。在法律上,子公司有很大的自主权,但在管理上,子公司通常要遵守报告和协商制度。(2)国际部结构。国际部的领导一般由母公司副总裁担任。在多数情况下,国际部负责国际经营中的政策和全球战略规划,负责母公司的全部出口业务、技术授权和海外投资业务,协调所有国际间的业务活动。(3)全球性职能结构,即按制造、销售、财务等职能分部来管理跨国公司有关的全球业务,这类组织形式适宜于公司规模较小,产品系列不太复杂的跨国公司。(4)全球性地区结构。即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全球性的经营策略,并监督各地区分部的执行;地区分部负责该地区的经营责任控制和协调该地区分支机构的一切产销活动,这类结构适宜于产品种类少、生产技术和市场销售条件较为相似的跨国公司采用。(5)全球性产品结构,即由公司总部确定总目标和策略,依产品种类设立分部,以分部作为该产品在全球产销活动的基本单位。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公司规模庞大、产品系列复杂和技术要求较高的跨国公司。全球性组织结构有利于公司总部实行统一集中的控制,但这种结构没有解决协调各职能、地区和产品部门之间相互紧密联系的问题。目前,许多跨国公司采用了混合式或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即一方面公司设有若干个主线产品部门,负责全球业务经营,另一方面设有一个掌握若干产品的国际部门或国际公司,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国际业务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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