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5页(354字)

我国对外汇实行管理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根据这一方针,国家外汇管理局行使国家外汇管理职能,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办法,由外汇管理部门集中制订,一切外汇收支由国家集中管理,国家外汇资金由中央银行集中调度,对外信贷由中央银行集中管理,人民币汇价由中央银行集中制订、调整和公布,中央银行集中管理外汇交易和外汇市场等。一切外汇业务统一由国家指定的国家外汇专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其他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非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经营外汇业务。实行这一方针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外汇收入,节约外汇支出,合理使用有限的外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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