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80页(207字)

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给加工销售商准予出口金银制品的许可证件,是海关凭以核放出口金银制品的依据。境内企业加工销售的金银产品,不论用进口金银或者是用人民银行供应的金银作原料,不论含金银量高低,出厂前,由当地人民银行检查所含金银重量,并核对合同,逐次登记,制发《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海关凭准许证和有关的报关单证核放;未取得人民银行制发的证明或者超过核准数量的,不准出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