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领导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53页(309字)

各级审计机关与上下左右各方面的领导关系。我国的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对上一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国家设立审计署。审计署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署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分别在各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可以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派出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人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包括正、副职)的任免,应当事前征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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