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55页(188字)

对已签字生效贷款,而尚未提取使用部分,按规定收费率收取的一种费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对已正式签约承诺,而还未提取使用部分的贷款和信贷要收取承诺费,目前对已承诺未提取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收取年率0.75%的承诺费,对已承诺未提取的国际开发协会信贷收取年率0.5%的承诺费。承诺费从正式签约生效日6个月以后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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