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页(197字)

法人的对称。个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称谓。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通常包括本国公民,以及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公民的称谓和自然人同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自然人),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