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9页(310字)

由民事权利主体意志所支配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事实。

民事行为是最广泛、最重要的、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具有如下特征:(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与法人都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行为方为有效;(2)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在形式上所作的表示相一致。民事行为分为合法民事行为与违法民事行为。

合法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正常行为。

违法民事行为,如违约和侵权,是行为人承担某种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民事行为有作为与不作为之分,也可分为明示形式与默示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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