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7页(267字)

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国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审判的司法活动。

经济审判主要规定经济审判的原则、机构设置、受理案件的范围、案件管辖范围和诉讼程序等内容。我国经济审判的机构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经济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交通运输审判庭、各级铁路运输法院设立的经济审判庭,以及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设置的海事法院。经济审判的任务是,依法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调整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经济关系,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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