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4页(545字)

简称太经合。

80年代初在太平洋地区形成的一个半官方的、松散的、论坛式的经济合作组织。宗旨:在自由和开放经济交流的基础上,本着伙伴关系,公平和互相尊重的精神,为本地区的经济合作提供咨询和进行协调。1980年9月,在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和澳大利亚总理弗雷泽共同创议下,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会议,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若干区域性组织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

会后成立了由25人组成的非官方的常设委员会,初期名为“太平洋共同体讨论会”,1983年改现名。到目前为止,正式成员国有中国、中国台湾、文莱、印尼、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太平洋岛国(作为一个整体)、南朝鲜15国。组织机构:(1)大会。每1至2年轮流在各成员国和地区召开1次。到1988年5月,已举行6届大会。

(2)委员会,为太经合的常设机构。在大会期间和大会前后不定期举行会议。(3)专题小组。分为投资和技术转让小组、农产品贸易小组、贸易政策论坛和矿产能源论坛小组等,负责主管领域的实际工作。

(4)各成员国和地区委员会。第6届太经合会议决定增设专题小组,并成立了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中心基金,数额达到10亿美元。中国于1986年9月参加该组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