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输入国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93页(313字)

资本输入国为保护本国境内的外国投资而建立的各种法律制度。

各国保护外国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三种:(1)东道国政府发布保护外国投资的政策声明;(2)在宪法条款中就保护外国投资作出原则性的规定;(3)制定保护外国投资的国内专门立法。由于国内专门立法与政府政策声明相比具有法律拘束力,与宪法规定相比更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因而能比较有效地对外国投资实施法律保护。各国国内法在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遵守东道国法律、法令及依法履行各项义务的条件下,都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投资领域享有的合法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权、经营自主权、财产所有权、利润汇出权、税收优惠权以及诉讼请求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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