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森林体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20页(523字)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起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通常称为布雷顿森林体系。
其主要内容是:(1)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实行黄金美元本位制。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各国官方可按35美元一盎司的比价向美国兑换黄金,其它国家的货币则与美元挂钩;(2)实行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一般只能在平价上下1%的幅度内波动,只有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才允许大幅度变动平价,但要经过基金组织的安排和监督;(3)基金组织通过预先安排的资金融通措施,保证提供辅助性的储备供应来源,但其使用只限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即用于贸易和非贸易的经常性项目支付;(4)取消外汇管制。规定会员国不得限制经常性项目支付,不得采取歧视性货币措施,要在货币可兑换的基础上实行多边支付。
布雷顿森林体系在战后最初的10多年里,大致上是稳定的,对战后世界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因此导致国际货币争端频繁发生,国际货币关系逐渐紊乱,从而使这一体系最终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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