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29页(190字)

亦称国债或政府公债。

国家根据信用原则以发行债券的形式举借的各种债务。政府发行公债的目的在于弥补财政赤字或是“借新还旧”。公债按其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公债;按举债期限可分为长期公债和短期公债;按举债地区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按还本方法可分为分期公债、定期公债和永久公债。公债的利息收入一般可以免税。

上一篇:一般责任公债 下一篇:收益担保公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