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68页(265字)

外贸体制改革之前,外贸企业对外贸易的盈亏由国家统一负责的外贸财务制度。

外贸体制改革之初,外贸经营权部分下放,但经济责任没有同时下放、形成分头经营,盈亏由国家财政统负,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由于责权利分离,产供销脱节,经营管理不善,致使产品质量差、信誉低,库存逐年增多,资金周转慢,外贸亏损增加,经济效益不高。

这种财务制度是外贸体制存在的弊端之一。

1984年外贸体制改革以来,外贸企业逐步推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1991年外贸企业真正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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