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已知货物不符而交付的后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89页(237字)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明知货物不符合同而交付将导致丧失某些权利的法律后果。

公约第40条规定,如果货物不符合同规定指的是卖方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而又没有告知买方的一些事实。卖方的这种行为带有欺诈性,因而即使买方未在适当的时间或地点检验货物,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合同未规定期限而未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二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卖方也无权剥夺买方主张货物不符、要求损害赔偿等合同与公约所赋予买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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