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商标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77页(198字)

南斯拉夫商标保护法律制度的总称。

现行的南斯拉夫商标法是1961年10月15日公布的《南斯拉夫商标和服务商标法》。全文共8章50条。规定了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转让、特许权、商标权的终止和集体商标;商标的管辖、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申请书的审查、受保护商标的登记注册簿;决定的撤销与商标的注销;权利的恢复;代理人;商标民事权利的保护;刑罚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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