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出口的代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98页(459字)

提供技术的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根据法律程序委托从事技术出口业务的贸易公司为其技术贸易代理。

其目的是要求技术出口的代理人帮助他们与外国用户签订合同。技术出口代理合同应明确规定的内容包括:(1)代理双方分工。技术出口代理方主要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国内外用户之间的关系。被代理方负责提供技术,组织货源,提供技术资料,派出技术人员,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出口技术的正确性。

(2)代理双方责任。技术出口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受阻,应由过失方承担责任。属于双方的共同过失引起的损失。应根据过失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技术出口的项目造成对第三方的侵权,应由提供技术方承担责任。

(3)代理双方收益和分配。技术出口业务代理方主要收益是代理手续费。

除此之外的费用由被代理方取得。(4)代理双方必要的开支和费用。技术出口业务代理方负责联络费用和与合同有关的出差费。除此以外的费用由被代理方支付。

被代理方支付的费用也应包括发生争议后的仲裁或法院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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