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55页(319字)

又称四级旅馆。

比较舒适的旅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中一星饭店的标准为:(1)至少有2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2)标准客房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75%的客房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和浴缸,12小时供应冷热水;(3)根据当地气候,客房有暖气或冷气设备,通风良好;(4)厨房墙面瓷砖不应低于2米,防滑材料满铺地面,冷菜间与热菜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5)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候命,提供接待、问讯和结帐服务,提供留言服务,可分次结帐,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6)设值班经理,可16小时接待客人,能用英语提供服务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