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56页(304字)

又称三级旅馆。

良好又舒适的旅馆。除了有比较舒适的旅馆设备外,还要有:(1)3层楼面以上要有电梯;(2)公共房屋有地毯;(3)40%的客房带有抽水恭桶的盥洗室;(4)电话总机,客房备分机,每个楼面至少有一架外线机;(5)有接待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要求二星饭店比一星饭店更具体:布局合理,95%的客房有卫生间,16小时供应冷热水,50%客房有电话,各房有电视,有防噪声和隔音措施,设有与饭店本身星级一致的文具用品,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餐厅和咖啡厅(西餐为主的便餐厅),能提供中式和西式早餐,出售旅行日常用品,代办国内行李托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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