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烟、酒广告限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7页(174字)
丹麦对烟、酒广告以不同受众对象制订的管理条例。
该条例的主要对象为青年一代。在丹麦仅有一家国家电视台和一家广播电台,商业性广告一律禁止播放。一般性的日报、晚报和杂志均接受烟、酒广告,但以青年为读者对象的刊物禁止刊登烟、酒广告。
在丹麦的电影院,观众以青年人居多,卷烟和啤酒广告各电影院均自律禁止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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