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于禁止虚伪广告的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72页(205字)

日本国对一部分特定产品的广告内容进行管理的条例。

凡发布药品、医疗用品、医疗器具、食品和化妆品广告,其内容不得有虚伪、夸张和言过其实的广告用语。如发现违者将处以三年以下的劳役或50万日元的罚款。该条例同样适用于农药和饲料广告。另规定,禁止一切企业在广告和商标上使一般消费者产生错觉,误认为所发布之广告商品远优于其他同类竞争产品。此类广告宣传均属违法,加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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