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16页(265字)

简称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实施我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的具体法规。于1984年5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该施行细则共19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并对《暂行条例》没有明确的事项作了补充。例如,各地区、各部门在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中接受外国和港澳地区厂商赠送的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和非限制进口商品,外国产品技术维修和寄售业务项下进口的维修、寄售物品,以租赁贸易方式进口货物等事项,施行细则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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