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免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26页(546字)

是国家对法定检验优质商品和非贸易性物品在进出口时给予的一种优惠和方便措施。

目的是以免验作为一种荣誉,鼓励生产优质商品的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促进对外贸易,方便国际交流、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的顺利进行。国家商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5条规定,制定和发布的《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试行)》规定了申请免验的条件、程序以及获准免验后的权益和责任,也确定了国家或地方商检局对免验申请的受理范围、审查考核的组织形式、内容、程序以及对获准免验商品的监督管理和责任。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实施强制检验的法定检验商品,除涉及安全、卫生及有特殊规定要求的商品不能申请免验外,符合规定免验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免验。属于非贸易性物品的免验范围主要是指一定数量限额内的无偿援助物品、国际合作、对外交流和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自用物品、外交人员自用物品和主要以出境旅客为销售对象的免税商品,以及进出口展品、礼品和样品。国家商检局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对进出口商品的免验和非贸易物品的免验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免验商品的质量和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批准发放免验证书;地方商检局负责进出口展品、礼品和样品的免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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