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的暂行管理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85页(263字)

海关对存放已办清海关手续的出口货物的仓库的监督管理制度。

海关批准建立出口监管仓库以及制定这个暂行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切实贯彻以促进为主的方针,适应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方便出口和及时结汇,以支持和鼓励扩大出口;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海关的管理,防止出口货物的倒流或骗取退税的情事发生。这个办法海关总署在1992年3月18日发布,同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18条,主要内容是:出口监管仓库的含义;出口监管仓库的申请和核准手续;建立出口监管仓库的条件;货物的出入库手续和保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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