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供料核准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94页(234字)

由物资公司因销售给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的料件而填制的请求海关予以核准的申报单证。

外商投资企业向物资公司购买的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的料、件,报关时,应向海关交验出口合同、企业与物资公司签订的订货合同以及由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和物资公司填制签章的《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供料核准单》一式3份。《核准单》经海关签章后,1份交物资公司凭以办理货物交付、核销手续;1份交外商投资企业留存;1份留海关汇总、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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