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14页(215字)
因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
这种碰撞,不是因为船员的主观过失引起的。没有过失方,也就没有责任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只能由受损方自负。
例如,船舶已经采取了各种可能和必要的抗台措施,但因台风到来时风力太猛,还是发生了船舶碰撞。事后经过调查,证明在该起事故中,碰撞双方都采取了合理的抗台措施,没有人为的过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负。
欲应用本条为自己开脱责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