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研究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64页(754字)

运用实验研究行政问题的方法。

实验乃是对所要研究的客体,在人为的控制下作连续不断的观察,就所获得的事实进行系统的分析,得出结论或方案,作为行动的准则。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科学中,实验早已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验也被运用在行政学中。

在计划和管理社会过程中,许多决定多半是在实验的基础上作出的。

在开展这样的实验时,对实验条件的控制,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种控制不仅包括重要的研究条件,也包括不太重要的研究条件。进行科学实验大体上有四种主要方法:(1)分离不重要的事物。(2)使条件保持不变。

(3)从实践上和理论上进行控制(特别是条件的量度的控制,这些条件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4)强化被研究的超量度的条件,以清楚地揭示它们在整个体系中的作用。

社会实验的进行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准备阶段,实验的本身阶段,最后的分析。在准备阶段时,应首先准确地规定在实验条件下研究客体的单位和特征。

在实验开始之前,对原来的情况要作基本的分析。一方面,要分析应该改变的条件,另方面,应分析不会改变的条件。在实验本身阶段中,要从所有实验参加者(个人、群体)那儿取得对于实验赞成的看法。实验的目的应该被实验参加者公认为是合理的和适当的。第二步应训练和监督在实验条件下的行为。必须保证获得关于行为和关系的构成方式的内容和普遍意义的精确概念。

同时要按照符合期望的社会规范而发展合理地行动的能力。在实验的最后分析中,可以区分为描述性结论和解释性结论。

在解释时也要考虑到在试验条件中没有预计到的变化。

如果有足够多的社会数据,可以并应该对实验的成果进行统计处理。

我国在行使国家权力、从事国家管理的活动中,广泛地运用实验(即试点)的方法。美国田纳西行政局的成立,也具有实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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