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53页(371字)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

具体任务是: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及报告工作,以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内审机构的指导。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其审计范围内的事项有:(1)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4)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5)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6)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7)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8)所在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内部审计机构还要对本单位和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果,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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