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瑙斯自由贸易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19页(516字)
巴西在马瑙斯地区采取一些特殊的开放政策以及优惠的措施,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以及加工出口工业和其他事业,以达到一定经济目的的特殊经济区。
马瑙斯自由贸易区位于亚马孙热带密林中心地带,地处亚马孙河和黑河的交汇口,离亚马孙河出海口约1700多公里。1967年,巴西政府颁布法令正式建立该区,现在其范围已逐步扩大到包括亚马孙州、阿克里州、朗多尼亚州和罗赖马地区的整个西亚马孙地区,占地面积达22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领土总面积的26%,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该区对外国投资者和客商提供以税收为主的优惠措施,主要包括:(1)免除工业产品税和商品流通税;(2)降低金融营业税,免税日期自1967年起30年不变;(3)制定特别出口计划和以不同价格提供拥有基础设施的工业、农业用地;(4)当地的西亚马孙州政府还提供低息贷款,免除企业的劳务税。
此外,该区还对进出口提供税收优惠,主要有:(1)在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最初10年内,凡进入的外国商品一律免除进口许可证,免缴进口税;(2)对区内生产的用于出口的商品免征出口税;(3)区内产品如运往巴西其它地区,应缴纳关税,但低于巴西直接从国外进口商品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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