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5页(269字)

在国际商事争议案仲裁活动中,仲裁庭根据有关仲裁规则的规定,就所审理的仲裁案实行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包括两层含义:(1)指仲裁庭审理案件可以允许与仲裁案无任何利害关系,或是其它关系的人参加旁听。(2)仲裁庭审理案件允许新闻记者就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如实的报道。但公开审理在国际商事仲裁活动中是极少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5条规定: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不公开进行,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则由仲裁庭作出决定。公开审理为主的有关国际化仲裁规则虽为少数,但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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