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65页(184字)

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它是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基础上,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出卖的一种执行措施。采用这种措施,人民法院必须作出裁定。

适用变卖执行强制措施的条件,应当以被执行申请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为前提,而且仅以抵偿债务的价款为限,并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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