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96页(350字)

印度唯心哲学宗教术语。由吠陀教原人的理论发展而来。婆罗门教神学家把梵文中的阴性名词梵天概括与抽象出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中性实体——梵,把此作为世界的最高实在、生命的基础、一切事物的主宰。作为宇宙本原的梵,在本体的意义上既不具有任何属性,也不表现任何形式,既超越于人类感觉经验,又不能用逻辑概念或语言来表达,是外在的、宇宙的终极原因。其特征是存在(有)、意识(知)和欢乐(喜)的统一。在《奥义书》时代,哲学家们通常把梵和人的主体阿特曼(灵魂、我)结合和等同起来,从而建立“梵我一如”的理论。吠檀多不二论者商羯罗认为梵可划分为有属性的梵和无属性的梵,前者是一种绝对经验和显现的存在,神和一切事物都属于这个范畴;后者是人们摆脱无明之后,所亲证的一种绝对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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