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23页(288字)

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的基本概念,它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体。根据法国结构主义哲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和克里斯特娃的观点,不仅文字,而且人类活动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都可以算作记号或潜在的记号。或者如艾柯所说,记号是在意指作用中代替另一种东西的东西。然而,现在的大部分符号学家更倾向于同意索绪尔的看法,即把记号看作一种形式系统或意义关系的整体,而不是看作个别的音符、字符或其他指称实体,它通常包括能指、所指及其相互关系。因此,如果我们把符号学规定为研究记号及其一般法则的科学,我们就得首先研究能指与所指及其关系,研究意指作用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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