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雷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9页(880字)

【生卒】:1846—1924年

【介绍】:

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英国新黑格尔主义最着名的代表人物。

1846年1月30日出生于伦敦附近克拉潘镇,父亲是一个传教士。19岁入津大学学习,毕业后留该校麦尔顿学院任研究员,不久因患肾病而处于半残疾状态,终生未担任教学工作,一直未婚而致力于着述。1924年6月获英国颁发的“功勋奖章”。

布拉德雷在英、美哲学家中声誉很高,有“哲学家中的哲学家”之称。布拉德雷把英国传统的经验主义、主观唯心主义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理性主义哲学相结合,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建立了一个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他首先对以往的哲学特别是对唯物主义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认为关于本体、属性、时空、运动、因果性、思维与存在等观念都自相矛盾。

在他看来,凡是具有矛盾的都是不实在的,他仿效古代的芝诺,用诡辩论和形而上学来驳斥辩证法,被人称为“现代芝诺”。他认为最终的实在是一个包含有感觉、感情、思想、意志在内的知觉经验的统一体,这个绝对的实在有三个特征;第一,绝对不能自相矛盾。

第二,绝对是一个完全的和谐的整体。第三,就绝对的性质而言,“经验就等于实在”。

他还把真理分成等级,认为绝对经验是绝对的真,具体事物是比较的真,在有限的事物中包含着错误和罪恶。他认为,通过思维绝不可能认识实在或绝对,而要达到实在,只能靠本能、体验和直觉。

在此基础上,他主张“哲学所要求的就是那种可以恰当地称为信仰的东西,并且最终建立在它的基础上”。在社会伦理观上,他明确主张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在于把个人的目的实现于全体之中,使个人和全体合二而一,使个人和宇宙相调和,每个公民都应竭尽全力为国家服务。

我们不难看出,布拉德雷的哲学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大杂烩,虽然他关于事物有机联系和内在关系的思想中具有辩证法因素,但整体上是形而上学的。

主要着作有:《伦理学研究》(1876)、《逻辑原理》(1883)、《现象与实在》(1893)、《真理与实在论文集》(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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