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83页(364字)

印度哲学、宗教通用的术语。

音译“达磨”或“达摩”。“法”在印度使用很广泛,有多种解释。

在印度哲学里它既作一般范畴,也作最高范畴,代表了最高真理乃至宇宙规律或宇宙真理。

《广森林奥义书》说没有比法还高的东西,此法即指上述的“法”。

佛教里,“法”通常有四种用法。1.泛指世界上的一切存在和现象,谓物质世界和精神现象的总和,空间的扩展和时间的延续。

如“一切法”、“三世诸法”等等。2.特指被规定的某一事物和现象,如“色法”、“心法”、“心所法”及“有为法”、“无为法”等等。

各派对此分类不一,小乘有部有“五位七十五法”;大乘瑜伽行派有五位百法等。3.专指佛陀所说的教义,即佛教的理论和实践内容的总和,或称教法。4.又指佛教提倡的由证悟而得到的最高境界,如《妙法莲花经》所说的一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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